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常见问题

青岛佳捷包装标识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0号中商大厦四层
咨询热线:400-808-1060
邮箱:soarjet@126.com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行业新闻
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2-26 07:55:52来源:本站
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16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蚌政办〔2017〕7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围绕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信息化追溯和互通共享为方向,加强统筹规划,健全标准规范,创新推进模式,加快建设对接上级平台、统一开放、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促进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业务协同;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注重产品追溯实效;坚持全面部署与示范相结合,探索建立科学推进模式。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追溯体系建设的规划、标准、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和大数据分析应用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和通查通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比例大幅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和应用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追溯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高,追溯体系对群众安全消费、企业精准营销、行业管理优化、供应链安全保障及政府监测监管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五大追溯体系。
 
    1.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以生猪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试点。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推行农兽药使用、生产记录、检验检测、休药期管理等制度,推广“二维码”、“耳标”以及包装标识,力争5年内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全部实现可追溯。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主要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对接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制定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制度,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农产品追溯管理平台运行。加快粮食质量快速监测能力建设,积极推广“粮食库存识别代码”技术,完善粮食流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区农林水利委牵头,区经发委、区商务外事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配合)
 
     2.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按规范对产品进行赋码,加入省市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规范和完善食品经营环节随货同行单制度;逐步将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开展进口乳粉、红酒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经发委、区农林水利委、区商务外事局等单位配合)
 
    3.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的药品追溯体系。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承担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涵盖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保证药品质量,以计算机系统为依托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各项经营活动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对其经营的药品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殊药品生产流通信息报告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6〕159号)有关监控、信息入网要求,建立追溯体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经发委、区商务外事局、区卫生计生委等单位配合)
 
    4.推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规范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生产质量管理,以推广电子追溯码标识为重点,开展种子、农药、兽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试点,加快农资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环节管理,推广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记录等制度,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销售制度,确保追溯信息完整对接。以农资经营示范店建设为重点,引导重点企业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统一配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区农林水利委牵头,区经发委、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配合)
 
    5.推进特种设备和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以电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等产品为重点,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用3—4年时间建成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大数据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电梯安全追溯全覆盖。对在用气瓶完成普查登记和信息数据录入,实现动态监管。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产品为重点,加快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发委按照职责分别牵头,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配合)
 
   (二)强化规范标准建设。
 
    1.全面对接国家和省、市标准。在国家和省、市追溯标准体系框架内,结合实际,科学规划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追溯标准体系建设。针对不同产品生产流通特性,完善相应建设规范,明确基本要求,采用简便适用追溯方式。以确保不同环节信息互联互通、产品全过程通查通识为目标,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统筹,确保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标准相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外事局、区经发委、区农林水利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切实发挥认证作用。将追溯管理纳入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相关部门可在管理工作中积极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带动生产经营企业积极通过认证手段提升产品追溯管理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发委、区农林水利委、区商务外事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互联互通。建立完善政府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合作模式,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托已有设施建设行业或地区追溯管理信息平台。鼓励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和第三方平台接入行业或地区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上下游信息互联互通。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创新查询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区商务外事局、区经发委、区农林水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追溯体系拓展应用。
 
    1.促进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推进追溯体系与检验检测体系、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对接,打造严密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链条。发挥追溯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作用,创新质量安全和公共安全监管模式,探索实施产品全过程智能化“云监管”。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完善预测预警机制,严防重要产品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充分挖掘追溯数据在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中的应用价值,完善质量诚信自律机制。建立智能化的产品质量安全投诉、责任主体定位、销售范围及影响评估、问题产品召回及应急处置等机制,调动公众参与质量安全和公共安全治理的积极性。(区经发委、区农林水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消费转型升级。逐步建立与认证认可相适应的追溯标识标记制度,方便消费者识别。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质量失信“黑名单”,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建立消费者和用户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可追溯产品推广力度,推动商贸企业、医院和团体消费单位等主动采购可追溯产品,营造有利于可追溯产品消费的市场环境。(区商务外事局、区经发委、区农林水利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追溯大数据开发应用。结合企业发展与行业监管需求,开发智能化的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责任主体定位、流向范围及影响评估、应急处置等功能,为企业管理、政务决策、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提供有力支持,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商业秘密保护的前提下,推动追溯数据资源向社会有序开放。鼓励生产经营企业以追溯体系建设带动品牌创建和商业模式创新,更好地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菜市场等集中交易场所结合追溯体系建设,发展电子结算、智慧物流和电子商务,实现创新发展。(区经发委、区农林水利委、区商务外事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和推进机制。在区政府领导下,区商务外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机制,落实部门和乡街职责,协调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等方面的配合,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区商务外事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各乡、街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鼓励采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采集、留存信息,建立信息化的追溯体系。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等流通企业要发挥供应链枢纽作用,带动生产企业共同打造全过程信息化追溯链条。企业间要探索建立多样化的协作机制,通过联营、合作、交叉持股等方式建立信息化追溯联合体。电子商务企业要与线下企业紧密融合,建设基于统一编码技术、线上线下一体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外贸企业要兼顾国内外市场需求,建设内外一体的进出口信息化追溯体系。(区经发委、区农林水利委、区商务外事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追溯监管和引导。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开展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追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并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问题产品召回等紧密结合。围绕追溯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形式多样的示范创建活动,注重生产源头追溯信息的真实性、中间环节信息链条的连续性、消费端追溯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区经发委、区农林水利委、区商务外事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强市、质量提升等示范创建活动,可针对部分安全风险隐患大、社会反映强烈的产品,依法强制要求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建设追溯体系。(区农林水利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街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四)推动行业协会广泛参与。各主管部门要指导行业协会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创新自律手段和机制,推动会员企业提高积极性,主动建设追溯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建设追溯信息平台,提升服务功能,为会员企业建设追溯体系提供专业化服务,形成行业性示范品牌。(区商务外事局、区经发委、区民政局、区农林水利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发展追溯服务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和资本投入追溯体系建设,培育创新创业新领域。支持有关机构建设第三方追溯平台,采用市场化方式吸引企业加盟,支持追溯体系科技创新。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追溯体系云服务平台,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化追溯管理云服务。支持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咨询、监理、测试及大数据分析应用等机构积极参与,为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提供专业服务,形成完善的配套服务产业链。(区经发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委、区商务外事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规范制度。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制度,细化明确生产经营者责任和义务。建立农产品追溯管理和市场准入工作机制。针对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的企业,研究建立健全相应的随机抽查与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率。研究制定追溯数据共享、开放、保护等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利用、开放的规范管理。(区经发委、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委、区商务外事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法制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整合用好相关财政性资金,积极推动建设追溯信息平台,推动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建设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追溯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可追溯产品。完善追溯技术研发与相关产业促进政策。(区经发委、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移动终端等数字化新媒体,广泛开展追溯宣传和大众科普,传播追溯理念,培育追溯文化,充分调动消费者和用户的参与热情,推动形成关心追溯、支持追溯的社会氛围。突出强调生产经营企业建设产品追溯体系的主体责任、先进企业和行业组织的典型经验、消费者参与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等,构建全面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市场倒逼机制。(区商务外事局、区委宣传部及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