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食品来说,较重要的是生产日期。因为,生产日期是消费者判断食品保质期的重要标志,规定严禁伪造、擅改或虚假标注等。然而,有一些不良商家为了延长食品销售期,竟然在生产日期上玩手脚,今天卖不掉的改个日期明天接着卖,这个月卖不掉的改个日期下个月接着卖,以此欺诈消费者赚取黑心钱。
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主观上是有意为之,存在明显的违法故意,其危害不仅在于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在于因为无法确定内在食品是否变质,从而对食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安全隐患。这种行为既背叛诚实守信,漠视他人生命安全,更是挑战威严。
必须看到,不法商家之所以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内因是利益驱动,而外因则是监管的缺失以及过低的违法成本。因此,监管部门要强化相关监管力度,一方面对篡改食品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严惩不贷,让不法经营者付出远远大于违法收益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切实加强食品生产、贮藏、销售、回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特别是严查过期食品、下架食品的去向,防止“新瓶装旧酒”。只有这样,才能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