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被称为“史上较严”超市生鲜食品包装规范。今年3月1日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样要求商家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等信息。4月16日,记者调查了解到,多数规模较大的超市会对农产品的信息进行公示,而在集贸市场执行相关规定难度较大。一位农产品经营者表示,需要原产地、经销商、零售商共同配合,完全做到有一定难度。
部分超市生鲜食品“身份”明确
16日,记者走访市中区解放路、振兴路多家超市发现,目前各家超市生鲜食品外包装基本都很简单。在振兴路上某大型超市内,记者看到海鲜、鱼类等生鲜食品均放置在冰架上,肉类食品放置在保鲜柜中,顾客挑选后由工作人员上秤装袋,包装上有食品名称、单价、数量等简单信息。虽然包装比较简单,但记者分别在鱼类和肉类的柜台上看到了标签,标明了出产地、日期、检验检疫证明等信息。
随后,记者在果蔬区看到,价格标签上都写着该农产品的名称、产地、价格、营养价值等信息,市民选购时一目了然。据一家超市的蔬菜销售员介绍,自新规执行以来,超市对蔬菜标签进行了调整,信息与以前相比更加完善。例如,蔬菜保鲜膜上有品名、单价、重量、总价、包装日期、食用方法、储藏温度等信息,以及具体的生产商或供货商名称。
在龙头市场记者发现,零售的蔬菜都没有标注农产品名称、价格、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生鲜食品信息公示 鲜有人知
在解放路的某超市,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多数市民表示并不了解新规,只有个别市民看过相关新闻。“我买菜时一般只看看价格,真没注意蔬菜的产地等信息。”正在选购蔬菜的市民方女士说。
家住立新小区的市民周女士表示,“我平时买东西都会仔细查看产品的具体信息,遇到标注不详的,会向销售员咨询。不过这段时间,我发现很多蔬果的信息更加完善了,市民选购心里更明白了。”
不过记者在农贸市场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商贩对于新规有苦难说。“新规定在超市容易执行,在菜市场很难执行到位,像市场上一些商户批发来的蔬菜已经在源头进行了检测,而我卖的菜都是自产自销,没有批发市场的相关证明,如果随便写个产地,也没有什么意义。”龙头市场一销售蔬菜的摊贩表示。
经营者:执行新规需要多方面配合
“《办法》规定,出售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或者附加标签后方可销售。”振兴路上某大型超市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超市有一部分食品为农超对接,这类食品因为有固定合作社,可以按照新规要求做到,不过需要原产地、一级批发商、二级批发市场以及零售端的共同配合才行。
记者采访相关负责人表示,零售环节难做到标明产地,就需要源头做好相关工作。零售环节标明食用农产品的产地,更利于“追溯机制”的推行,实际是在为市民餐桌把了重要一关。“不过对于农贸市场和个体经营户标明食用农产品产地,在执行上存在一定难度。”该负责人说。(转载标识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