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平潭发布《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构建从“农田到餐桌”覆盖群众日常基本消费食品的“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在批发市场、生鲜超市、农贸市场里,小到一把青葱,大至成箱水产,市民只要查询上面的“追溯码”,产品的产地、供应商、检测结果等信息便一目了然。
所谓“一品一码”,即一个批次产品有的追溯码,借助它可实现食品从生产、批发、零售到消费全程可追溯的电子化闭环管理。一旦发现问题,监管部门可在时间掌控问题食品流向,高效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按照工作目标总体思路,平潭将构建数据驱动、多方协同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对接即将出台的“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建立覆盖食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终端销售、检验检测、政府监管、企业管理、公众查询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全链条可追溯,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平潭食品安全状况的稳步提升。
今年6月—9月,平潭将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环节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环节的有关主体落实《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安全追溯责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
同时,积极配合平潭食安办完成专家评审、项目立项、追加预算、公开招投标等工作。
今年10月—12月,全面推进对平潭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各类食品的“一品一码”追溯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实现平潭范围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过程可追溯。
充分利用平潭“一品一码”追溯平台,构建平潭统一的食品追溯数据资源池,完善商品条码和经营主体的基础信息数据,实现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的数据汇聚,并做好与“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数据上传对接。
今年3月份施行的《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明确,对11类食品实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这11类食品为: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食盐,以及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办法》还规定,对追溯食品未按照规定赋码并销售的,监管部门除责令改正外,可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上传虚假信息的,除责令改正外,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未提供销售票据或电子记录卡,货票(卡)不符或票(卡)账不一致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